洞口县委编办积极推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电子化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21日讯(通讯员 彭俊磊)“这个电子证书从安装APP到办理结束,只需几分钟,非常快捷,以前携带纸质版的法人证书,不方便且还担心会遗失,现在办理了电子证书,以后办业务就不用随身携带证书副本,随时打印则解决了保管难、补办烦的问题。”洞口县光荣院院长丰振江高兴地说。

18日上午,洞口县举行事业单位法人首张电子证书发放仪式,县光荣院领取了全县首张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标志着该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迈入数字化时代。

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是中央编办根据相关法律,按统一标准规范核发的载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的电子证件,与现行纸质法人证书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功能。在洞口县登记管理的事业单位,通过手机APP申请,携带申领表、法人证书副本,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第一管理责任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可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通过申请,并领取电子证书。

为推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电子化工作顺利开展,该县精心组织,印发了《关于发放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的通知》,明确电子证书的法律效力、发证流程及有关要求,制定《洞口县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申领时间安排表》,做到提前准备,分批有序申领。

同时,进行热心指导,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制作清晰明了的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申领攻略,明确申领流程、申领材料、联系方式、APP下载等事项,切实加强办事指引,确保服务对象有的放矢,规范申领。对部分事业单位年龄偏大、业务不熟练的工作人员,实行一对一专项服务,通过手把手教学,确保申领全覆盖、无遗漏。

此外,严格把关专心审核,在办理申领业务时,明确由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第一管理责任人现场申领,对申领材料、填报信息严格把关,并如实做好电子证书申领台账,并对各事业单位申领对象就电子证书的使用权限、管理责任、信息安全等进行“一对一”指导,压实电子证书第一管理责任人职责。

洞口县委编办将进一步拓展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应用场景,推进跨行业、跨部门互通互认互用,实现“一证”查信息,“一证”办事项,进一步减少审批材料,提高审批效率,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支撑政务服务、优化政务流程的基础性作用,推进电子证书系统与其他电子证书应用场景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对接,不断丰富电子证书场景应用,逐步实现“足不出户登记注册、掌上亮证使用便捷”的目标。

据悉,目前洞口县有466家事业单位需要申领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该县将继续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的审发工作,计划本月底前完成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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