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哈市机关事业单位启用新缴费工资基数丨附主要项目和计算方法
记者从哈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关于申报 2019 年度哈尔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通知》,哈市自 2019 年1月起启用新的缴费工资基数。
缴费工资项目主要包括:
1、机关、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缴费工资项目:按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高海拔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基数的项目)、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填报。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工资项目: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高海拔地区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教护龄津贴、中小学教师和护士提高 10% 部分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工作性津贴、生活性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填报。
缴费工资基数计算方法:
1、工作人员本年度月缴费工资基数 =(上年度 1 月至 12 月个人缴费工资项目收入总额 + 年终一次性奖金 + 缴费工资项目调资补发金额)÷12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300% 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60% 的,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60% 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2、新参加工作人员当年月缴费工资基数按起薪当月缴费工资收入填报。申报时间,从即日至2018年12月25日
来源:哈尔滨日报
记者:于勇澜
编辑:刘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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