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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旧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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眺望远方╮你离开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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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发布 -【法学考研院校的排名】http://www.yjsks.net 10月30日讯: 法学考研院校的排名名次    学校    1    中国政法大学       2    中国人民大学        3    西南政法大学   4    武汉大学   5    北京大学   6    华东政法大学    7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8    吉林大学    9    厦门大学    10    清华大学     11    南京大学    12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13    重庆大学    14    浙江大学    15    上海交通大学   16    复旦大学     17    山东大学    18    南京师范大学      19    西南财经大学  20    湖南大学    21    同济大学       22    湘潭大学    23    湖南师范大学     24    苏州大学     25    中山大学       26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7    四川大学       28    中南大学    29    南开大学     30    安徽大学    31    北京师范大学   32    黑龙江大学     33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34    郑州大学    35    大连海事大学     36    海南大学       37    西北政法大学      38    中国海洋大学      研究分科一、理论法学:即从总的方面探求法学研究对象的各种基本概念、基本原备乱理、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律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理论法学主要不是从认识论的角度划分出来的结果,而是依据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划分出来的。那些研究对象比较抽象、研究方法偏重于理论分析的分支学科基本都可列为理论法学,其主要代表是法理学。如果一国法学体系中不设综合法学这个大的部类,那诸如立法学、法社会学、法解裤茄释学、比较法学等也可视为理论法学。法学边缘学科中侧重于理论研究的也可列为理论法学。二、应用法学:旨在直接服务法律实际生活、帮助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应用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法律实际生活中的经验材料,其比之理论法学更具有实践性,它是理论法学的具体化,也是理论法学的资料渊源。但应用法学并非没有理论,其产生的理论不是用来起跨学科的普遍指导作用,而是为解决本应用学科的实际问题服务的胡滚察。应用法学的代表性学科是各种部门法学,如宪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程序法学等等,有关法律实务的分支学科,法学边缘学科中侧重于解决实践问题的分支学科也可列入应用法学。三、历史法学:专门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中的历史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历史法学之所以作为法学体系中的一个专门的类别,主要因为它既包括理论内容(即论从史出),也包括应用内容(即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历史法学主要研究历史上不同国家、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研究研究这些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实质、内容、形式、特点及其产生、发展、消亡的规律等。它主要包括中外法律制度史学、中外法律思想史学、法学史学。四、综合法学:具有相当大的跨越性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综合法学有两个显著特征:其一,它的研究对象跨越多种甚至各种法学分支学科;其二,理论、应用和历史不是各有侧重,而是三者兼容并包。法学总论或概论之类是典型的综合法学。同时也包括立法学、法社会学、法解释学、比较法学、国际法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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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病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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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考研院校怎么选?应该区分考生的个人能力。第一,如果成绩特别优秀,首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第二、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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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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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考研院校是选五院or法学不错的985 211?​目录收起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辽宁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山东省山西省安徽省湖北省湖南省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陕西省新疆自治区甘肃省四川省重庆市福建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省海南省虽然五院四系有传统优势,但是其他学校法学实力也不容小觑,比如说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开大学等凭借着自己本身985的优势,已将将法律专业做大做强,跻身到法学专业排名的前列。感觉自己既想读名校,又不想冒风险,一直处于徘徊纠结中。今天就为大家推荐高性价比法学硕士考研院校,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北京清华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是培养杰出法律人才的沃土,是法律大家的摇篮。清华法学院有高质量的本科学士学位教育,并且是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清华法学院具有很高的国际声誉和国际影响力。2018年QS世界大学法律学科排名,清华大学法学院位列全球法学院第33位,从而连续8年跻身全球法学院50强,也成为中国大陆地区唯一一所连续8年进入该排名前50强的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是百年学府北京师范大学24个学院中最年轻和最具活力的学院之一。其前身为2002年成立的法律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成立时间虽短,但已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优秀师资队伍。截止2012年4月,在专任教师中,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人,入选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1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担任全国专业学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的5人。教授20人、副教授19人、讲师12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者49人,占教师总数的98%,获得国外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已超过13%。此外,法学院还从国内外知名学者和专家型领导中聘请了40名特聘教授和38名兼职教授。目前,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设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硕士学位授予点,在刑法学、诉讼法学和民商法学等专业设置有二级学科博士点,同时也招收国际法学、法理学、宪法学等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并拥有刑法学和诉讼法学方向的博士后招收权限。已形成从本科生、硕士生到博士生的三级人才培养格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传统优势学科。早在1978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对外贸易系即有国际商法教研室,并招收国际贸易法硕士。1984年成立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法系,当时称为“七系”。1996年成立法学院。历经30年的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目前已经成为学科体系设置相对完整、国际法专业特色鲜明、学术和教学水平比肩一流的知名法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师的博士化率达到90%以上,其中教授25人,副教授17人。法学院教师近年来科研成果丰硕,成功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多项,省部级课题50多项。此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聘请了一些来自国外著名法学院和律师事务所的知名人士担任我院外教、荣誉或客座教授,如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大法官张月姣教授、在世界贸易组织工作十三年的澳大利亚籍Matthew Kennedy先生等。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具有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培养税法、金融法、商法方向的博士研究生。法学院师资力量较为雄厚,现有教职工59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30人,博士生导师8人,另有兼职教授22人,名誉及客座教授29人,兼职研究生导师28人,外籍教师6人。法学院强调以民商法、经济法为基础,以财经私法、财经公法为特色,以理论法学为支撑,重点将证券法、金融法、物权法、房地产法、保险法、政府采购法、税法、拍卖法、金融刑法、法律经济学等三级学科建成全国一流、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学科。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7-2009年全国法学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学院位居全国第19名,是国内发展最快的法学院之一。法学与经济学、管理学构成了中央财经大学的三大主体学科。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律系于2001年 9月招收了第一届法学专业本科生,目前在校法学专业本科生188人。经过近四年的努力,北外法律系已经初具规模,并形成了培养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的办学特色和稳健务实的办学风格。学院现设公法与法学理论教研室、国际法与比较法教研室和私法教研室,下设“英美法研究中心”和“法律英语研究中心”。北京外国语大学与北京大学和美国康奈尔大学联办的“中美法律与政策联合研究中心”(Joint Center for China-US Law and Policy Studies)也设在我院。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已经探索出了一条较为成熟的“法律专业+英语专业八级”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模式,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并逐步成为国内涉外型、实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重镇。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于2002年6月成立法学院法学院。在最短的时间内,先后取得了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以及宪法行政法博士学位授予权。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2008年4月启动的第二轮第二批学科评估中,上海交大在法学一级学科中排名第十。2010年,法学本科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第六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律硕士被教育部批准为高等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并且是上海地区唯一入选全国法律硕士类的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复旦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初创于1929年(法律系),是复旦大学下属院系之一。几经改组与调整,1981年恢复法律学专业,1983年重建法律系。2000年11月,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正式组建单一学科的法学院,如今复旦法学院已经发展成为华东地区、乃至全国,重要的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科研重镇,为我国司法界培养了大批高层次、复合型、实践型人才。2015年12月13日,复旦大学法学院加入了新丝路法学院联盟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著名法学家裘劭恒教授奠基,是中国一批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国际经济法院系,1995年改制成立法学院,是上海地区最早设立的法学院之一。法学院有高质量的本科学士学位教育,并且是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在研究生教育中,设有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3个学术硕士研究生学位点和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学院在WTO法、国际服务贸易法以及民商法的侵权法和金融证券法领域均有独到的研究优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法科教育肇始于其前身东南大学商科大学及国立上海商学院。彼时按民国大学建制,商科(经济)与法科皆授法学学位。2012年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入选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入选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财经底蕴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与具有法律素养的高素质财经人才;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比较法人才。广州中山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肇始于1924年孙中山先生手创的国立广东大学法科。学院现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和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法学理论和诉讼法学学科为广东省重点学科,刑法学课程为广东省精品课程。自2000年以来,学院先后与香港律政司及香港警署合作举办了“中国法律讲习班”、“香港警署法律培训班”、“香港律师中文陈词应用培训班”等。该院亦先后与法国里昂第三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建立学生联合培养计划,每年都有二十多名学生赴外国及港澳地区攻读硕士学位。该院在学术上秉承中山先生开放、包容、务实的精神,致力法学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广东财经大学于1993年成立法律系,并于当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本科生 ,1999年改建为法学院。经过十七年的建设,法学院在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成为广东省乃至华南地区重要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法学院已开展法学本科、法学双学位、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教育,是全省在校生规模最大的法学院。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已经发展成为广东法学教育重镇之一,在全国法学教育中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该院也力争把法学院建成在广东省和全国同类院校处于领先地位的、在全国高等学校有广泛知名度的法学院。暨南大学法学院暨南大学法学院1920年创立于上海,1958年暨南大学在广州重建,2001年,学校复设法学院。2004年成立华南地区首家知识产权学院。2011年,暨南大学法学院和知识产权学院正式合并为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院已形成了法学和知识产权本科教育为基础,以法学硕士点一级学科的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研究生培养为主体,以国际法与国际关系、知识产权管理等两个博士生招生方向及与经济学院和产业经济研究院共建的法律经济学博士点的高层次复合型法学人才培养为高地,层次完整的法学人才培养体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正式挂牌成立于2004年7月16日,其前身为华工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2004年11月,华工与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合作共建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与法学院合署办公。学院现有两个系:法律系与知识产权系。该院全国80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之一,同时还是全国8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知识产权方向培养试点单位之一。该院在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地方法制建设、知识产权战略、财税法、犯罪学等多个学术领域中,学院在省内外具有独特的研究特色和重要地位。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是岭南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法学教育和研究重镇。2004年12月15日,法学院成立。华师法学院现有1个法学本科专业,法学一级学科为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权点。2012年学院成立广东第一家省级律师学院。学院设有华南师范大学国际航运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民生与社会法研究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法律援助中心、高校法制研究中心、犯罪研究中心等机构,是广东省犯罪学研究会、广东省社会法学会、广东省信息通信法学研究会会长单位。深圳深圳大学法学院法学院正式成立于1997年,其前身法律系始建于1983年。深圳大学法学院是深圳特区法治建设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是检察官、法官和律师的摇篮,也是WTO高级法律专才的培训中心。经过22年努力,学院已经发展成为一个融法学、社会学、法学研究为一体的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以国际法和香港法为特色的教学科研单位,为深圳特区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律和社会工作人才。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现有法学博士学位一级授权点、法学硕士学位一级授权点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全国一级学科排名第13名(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所2004年学科评估排名)的法学院、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单位、辽宁省唯一具有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的法学院、辽宁省唯一具有本科生、硕士生、专业学位生、博士生完整的人才教育培养体系的法学院。辽宁大学法学院辽宁大学法学院系辽宁省内第一所全日制法学本科教育基地,是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建设单位、国家司法鉴定人培训基地。黑龙江省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立足黑龙江,面向全国,为黑龙江省及全国法制建设、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努力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精神、掌握现代法律理念和法律实务操作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职业人才。该院入选了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黑龙江省最大的法学院。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始建于1981年,1982年开始正式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是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所高等法学教育及科研机构。经过多年的建设,法学院已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基地和法学学术研究中心。天津市南开大学法学院南开大学法学院于2004年5月成立,由原法学系、法学研究所和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等单位组成。现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点和法学本科专业,其中法学一级学科为天津市一级重点学科,涵盖九个二级学科均为天津市重点学科。2011年南开大学法学院在学科建设获得重大突破,成功申报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天津市一级重点学科。河北省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1998年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建立,其前身是由原河北财经学院经济法系、河北高等商业专科学校商法系和河北经贸学院法学教研室合并而成。2009年,经济法学科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2008年,法学院法学本科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本科专业同时是河北经贸大学最早一批由省教育厅命名的知名专业。目前有经济法、民法、刑法三门省级精品课程,知识产权法和商法两门校级精品课程。2007年,“贸易与法律教育创新高地”被评为河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创新高地建设项目,法学专业被评为河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品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河南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该校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为主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河南省重点支持建设的骨干高校之一。郑州大学法学院郑州大学法学院的前身为司法部和河南省委、省政府于1980年共同组建的郑州大学法律系。学专业成为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2012年取得博士后流动站。2012年入选国家首批法学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郑州大学刑法学科是河南省法学教育领域第一个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一直是河南省法学教育中的强项,连续四届被确定为省级重点学科。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大学法学院源于1907年的法政学堂。法学院现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法学省级一级重点学科和一个本科专业。2012年学院获批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河南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山东省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著名学府之一,其前身为1901年创建的山东大学堂,是继京师大学堂之后我国最早设立的国立大学。山东大学法学院是全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双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拥有一级博士授权点、博士后流动站、一级硕士点、法学试验班等项目。1994年,法律系转制为法学院,著名法学家徐显明先生、梁慧星先生曾先后担任法学院院长,他们铸就了山大法学学术的声誉。现任院长为优秀青年法学周长军教授。青岛大学法学院2000年12月,青岛大学法学院成立。法学院有政治学、法学、社会学、公安学四个一级学科,集教学、科研、教育合作、社会服务等于一体,学科综合、师资强势、学生优秀、秉承传统、锐意改革,现已跻身于省内著名法学院之列山西省山西大学法学院山西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6年8月,根据高教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山西大学法律系的基础上成立。迄今,法学院已招收了20余届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学本科生、法律大专生,累计培养高等法律人才5000余人,成为山西省最大的培养多层次、高质量法律人才的基地。在2004年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对全国361所高校法学学科排名中,山西大学法学学科列全国第24位。法学院为山西大学规模最大、毕业生人数最多的学院。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和经济学、管理学并称山西财经大学的三大学科支柱,法学院的办学历史已经有28年。学院特色:即遵循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统一规格,又适当体现财经法学教育的特色。安徽省安徽大学法学院1979年春,经教育部批准,安徽大学在全国较早恢复重建法律系,并于当年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2005年获批经济法学博士点,2010年获批法学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2012年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法学院现有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刑事法学、宪政与法理学等四个法学博士点,法理学、法律史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等八个法学硕士点,并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经济法学学科为安徽省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学教学团队为安徽省省级教学团队,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为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于2005年1月成立。目前,法学院开设法学、国际政治和社会工作三个本科专业,同时招收法学第二学位本科专业。2007年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招收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法学理论、刑法学方向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含全日制法学类法律硕士、全日制非法学类法律硕士以及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学科是安徽财经大学三大主干学科之一,在安徽省内具有较大的影响,在全国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院有悠久的办学历史。1928年建校伊始就设有法学院。法学院拥有“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全国首个卓越人才培养基地。法学专业、学位点、学科成为我校地方高水平大学首批重点建设点。法学专业是校特优强专业、安徽省综合教改示范专业和安徽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学院拥有“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全国首个卓越人才培养基地。法学专业、学位点、学科成为我校地方高水平大学首批重点建设点。法学专业是校特优强专业、安徽省综合教改示范专业和安徽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湖北省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该院是在整合原华中理工大学和原武汉城市建设学院法律学科的基础上于2001年1月成立的。其法学学科如朝阳出世,新锐勃发,伴随着当代中国法治化进程的步伐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了显著提升和快速发展。法学院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同意,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开展知识产权方向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五家试点单位之一。在著名的英国高等教育调查机构QS公司(QS Top Universities)发布的以学术声誉、雇主声誉和论文引用率为核心评价指标的“2012-2013 QS 法律专业世界大学排名”榜单中,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名列中国大陆地区第8名。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大学评价》中,华中科技大学法学学科连续多年被评为“A+ 级”。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是在原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和法学专业的基础上成立的。学院现有法学和知识产权2个本科专业,另与本校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合作开设有法学-经济学交叉培养班进行交叉复合型本科人才培养。学院在民商法、经济法和知识产权法等学科方向已形成较为明显的优势。湖南省湘潭大学法学院湘潭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82年,扩建于1996年,是湖南省成立最早、招生最早、师资力量最强、学科门类最全、招生规模最大、教学层次最齐全的法学院系。2008年,湘潭大学成立知识产权学院,与法学院合署办公。法学专业为湖南省重点专业和湖南省示范专业。湘潭大学法学院是引领湖湘法学教育的中流砥柱,可以说是中国南方法学的翘楚。入选第一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拥有全国首批七个国家级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之一,拥有全国唯一的中国—非洲法律培训基地,湖南唯一的法学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湖南唯一的国家级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唯一的全国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获批了第一批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湖南省第一批国家级法学特色专业建设点、第一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第一批法学一级重点学科。中南大学法学院中南大学法学院始于1993年创设的中南工业大学法律系。2中南大学法学院现为中央政法委、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建设基地。中南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为我国著名经济法学家、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漆多俊教授,现任院长为2014年度湖南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陈云良教授。中南大学法学院科研团队结构优良,俨然成为中南地区乃至全国的突起之军。2014年1月6日,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RCCSE)、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联合中国科教评价网隆重推出《2014年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中南大学在2014-2015年中国大学分专业类竞争力排行榜中名列第20名,首次入选五星阵容。湖南大学法学院 湖南大学法学院发源于1897年时务学堂西文,是中国近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的法学院系之一。法学院现有法学、公共管理、政治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授予权。建立起了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人才培养体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93年的法律专业,1996年成立法学院,设法律学系和国际法学系两个系。学院2011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创建了湖南省重点学科国际法学,拥有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WTO与现代国际法学研究中心。法学专业为湖南省重点专业和湖南省特色专业。浙江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前身是1945年建立的浙江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李浩培先生作为近代中国国际法学及中国参与国际司法实践的代表人物之一,广为人知。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家重点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和民商法学2个省级重点学科,设有“6+1”校级研究所。经过多年的建设,形成了若干优质学术梯队。除了私法学、公法学和法理学三大学术特色群,在诉讼法学科、国际法、金融法、环境法及知识产权法领域已形成优质学术梯队。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是浙江省属高校中唯一的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以及法学、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其中法学专业为浙江省“十二五”优势专业。该院在教育部2012年学科评估中位列全国第41位,浙江省排名第一。学院已成为全国特别是浙江省法学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江苏省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原中央大学法学院。学院拥有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法律硕士培养资格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经济法学是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和江苏省重点学科,法学学科为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是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东南大学法学院 东南大学法学肇始于1928年中央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为民国时期著名法学家谢冠生教授,院址为现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东南院。昔日中大法学院人文荟萃,名流云集,为东南法学一时之冠。据中国法学会官网“中国法学创新网“CLSCI(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论文他发数统计排名,五年来始终排名全国前20强,其中宪法与行政法学、刑事法学稳居全国前10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于1986年在原政治教育系下创建法学教研室,开展法学教学科研活动。2001年3月,为适应法学学科的发展需要,经济法政学院法律系独立组建为法学院。南师大法学学科为江苏省法学一级学科重点学科,目前法学院拥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法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共1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法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1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法学学科是省一级重点学科、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法学理论学科是国家重点(培育)学科。苏州大学法学院苏州大学前身是著名的东吴大学(Soochow University)。二十世纪上半叶,她以法学教育享誉海内外,时有"南东吴、北朝阳"、"法官出朝阳,律师出东吴"之称。法学院现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及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苏州大学法学学科为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和江苏省一级重点学科。““公法研究中心”为江苏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并建有江苏省知识产权(苏州大学)培训基地,东吴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为苏州大学校级科研机构。江西省南昌大学法学院南昌大学法学院(原江西大学法律学系)始建于1980年,并于1982年招收首届法学专业本科生,是全国高校中较早设立的法学院(系)。学院设有法学和知识产权法两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专业为江西省品牌专业。在2012年《中国大学评价》排名榜中,南昌大学法学院法学学科综合评价为A级,在国内514所开设法学专业的院校中排名45位。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2001年9月,学校决定在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法学院。江西省唯一入选“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拥有省内目前唯一的“十五”法学类重点学科——经济法学,法学本科专业被评为江西省品牌专业。 该校是江西省唯一具有法律硕士(JM)授予权的单位。该校是在全国同类财经院校中第一个获得刑法硕士点和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硕士点的单位。拥有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四个法学硕士点和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硕士点,290名研究生,硕士点的数量和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均居省内首位。陕西省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肇端于南洋公学初期。早在1902年,南洋公学开设了宪法、国际公法、国际条约等课程,这是交大法学教育的前身,也是中国最早的近代法学教育之一。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学院现在形成了法学博士(国际法、民商法等方向)、法学硕士(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学本科的完整法学人才培养体系,并取得了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予权,是我国西部最重要的法学人才培养基地之一。西北大学法学院西北大学法学院是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的法学院之一,西北大学法律系是全国仅保留的四所重点综合大学法律系之一。目前,西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已发展成为西部地区规模较大、特色鲜明、极具影响力的法学院之一。新疆自治区新疆大学法学院法学院是新疆大学实行校——院两极管理以来组建的第一所学院。新疆大学法学院的政法教育和研究是新疆政法教育的摇篮。甘肃省兰州大学法学院兰州大学法学院前身为兰州大学法律学系。法律学系的设立可上溯至1909年(清宣统元年)由至公堂改建的甘肃法政学堂2012年11月获准成为首批全国58个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一。兰州大学法学专业自1984年恢复建系以来,已经为国家特别是西部地区培养了大量的高素质法律人才。甘肃政法学院甘肃政法学院创建于1956年,其前身为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2013年,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发布的学科评估结果中,学校法学学科得分排名并列第十三名,在西北参评高校中名列第一。2012年,学校成为首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全国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院校。四川省四川大学法学院该院地处“天府之国”成都,位于成都市双流区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内。学院最早成立于1906年,在全国法律专业院校当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法学院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基础与应用并重的办学传统,是四川省法学人才培养基地。西南财经大学法学该院金融法博士点是全国本学科领域内第一个博士授权点,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等联合招收金融法方向博士后。此外,法律经济学博士点是全国最早拥有该博士点的五所高校之一,并有权招收博士后。法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西南财经大学法学学科是四川省重点一级学科,在2012 年教育部公布的学科评估排名中,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并列排名第21 位。重庆市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大学法学院始建于1945年,法学本科专业系重庆市高校特色专业和“三特行动计划”建设专业,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目前学院已积聚了较为雄厚的实力和丰富的办学经验,并荟萃了一批法学界具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学者,已经成为我国西部地区具有广泛影响,享有良好声誉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基地。福建省厦门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是我国较早开办高等法学教育的院校之一,。国际经济法学科的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自1993年开始一直是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挂靠单位和会长所在机构。国际法学为国家重点学科,财税法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国际投资法、国际税法及罗马法研究在国际上颇有影响。国际投资法研究方向已具有相当的国际影响,联合国贸发会议于2010年遴选国际投资法“全球15所法学院领航项目”(G-15 Law School Pilot Project)成员,厦门大学法学院成为中国大陆唯一入选的院校。云南省云南大学法学院云大法学院的前身法律系成立于1933年。1999年,法律系与云南政法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和经济法系合并,建立了全新的云南大学法学院,成为云南省最主要的法学教学与研究基地。根据《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的独立评价,2004年云南大学在全国综合排名第69,而在法学类百强中,云大则处于第23位,是云南大学在全国排名最靠前的一个学科。贵州省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贵州大学法律系。法学院进入了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教学科研发展为中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基础,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管理,全面快速发展的新时期。2012年我校法学院成功入选全国法律卓越人才培训基地,成为全国首批58家、全省唯一一家入选单位。广西省广西大学法学院广西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1942年成立的广西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法学院业已发展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法学科学研究基地、法学人才培养基地和法制决策咨询基地。海南省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大学法学院创办于1988年(其前身为1983年的海南大学社会科学系法律专业),2007年8月,原海南大学法学院与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合并,成立新海南大学法学院。经过2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海南大学法学院已成为海南省法学教育与研究的主要基地,进入了全国主流法学院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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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考研院校的排名名次    学校    1    中国政法大学       2    中国人民大学        3    西南政法大学   4    武汉大学   5    北京大学   6    华东政法大学    7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8    吉林大学    9    厦门大学    10    清华大学     11    南京大学    12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13    重庆大学    14    浙江大学    15    上海交通大学   16    复旦大学     17    山东大学    18    南京师范大学      19    西南财经大学  20    湖南大学    21    同济大学       22    湘潭大学    23    湖南师范大学     24    苏州大学     25    中山大学       26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7    四川大学       28    中南大学    29    南开大学     30    安徽大学    31    北京师范大学   32    黑龙江大学     33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34    郑州大学    35    大连海事大学     36    海南大学       37    西北政法大学      38    中国海洋大学      研究分科一、理论法学:即从总的方面探求法学研究对象的各种基本概念、基本原备乱理、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律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理论法学主要不是从认识论的角度划分出来的结果,而是依据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划分出来的。那些研究对象比较抽象、研究方法偏重于理论分析的分支学科基本都可列为理论法学,其主要代表是法理学。如果一国法学体系中不设综合法学这个大的部类,那诸如立法学、法社会学、法解裤茄释学、比较法学等也可视为理论法学。法学边缘学科中侧重于理论研究的也可列为理论法学。二、应用法学:旨在直接服务法律实际生活、帮助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应用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法律实际生活中的经验材料,其比之理论法学更具有实践性,它是理论法学的具体化,也是理论法学的资料渊源。但应用法学并非没有理论,其产生的理论不是用来起跨学科的普遍指导作用,而是为解决本应用学科的实际问题服务的胡滚察。应用法学的代表性学科是各种部门法学,如宪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程序法学等等,有关法律实务的分支学科,法学边缘学科中侧重于解决实践问题的分支学科也可列入应用法学。三、历史法学:专门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中的历史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历史法学之所以作为法学体系中的一个专门的类别,主要因为它既包括理论内容(即论从史出),也包括应用内容(即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历史法学主要研究历史上不同国家、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研究研究这些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实质、内容、形式、特点及其产生、发展、消亡的规律等。它主要包括中外法律制度史学、中外法律思想史学、法学史学。四、综合法学:具有相当大的跨越性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综合法学有两个显著特征:其一,它的研究对象跨越多种甚至各种法学分支学科;其二,理论、应用和历史不是各有侧重,而是三者兼容并包。法学总论或概论之类是典型的综合法学。同时也包括立法学、法社会学、法解释学、比较法学、国际法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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